第66章(1 / 2)
上山去
禾晏本以为,倘若是肖珏叫的马大梅他们同自己比骑射,那么比试过后,当也看出来自己身手不凡,总该做些表示。可一连十几日过去了,日子还是寻常的过。除了偶尔来要与自己比试的新兵们,什么都没发生。连每日的军粮都不曾多给一盅。
或许……只是个偶然?禾晏想,可能就是几个教头在凉州卫待的无聊,想试试自己的身手吧。
她便把这件事暂且的抛之脑后。
下过几场雨后,暑气似乎减了几分,偶尔早晨起来行跑时,不见日头,还有清凉的风,再过不了多久,凉州卫的夏日就该过了。
也正是因为天气逐渐有了凉爽的势头,前些日子起,新兵们可以进山了。
白月山极大,翻过山头,至少得一天一夜。因此新兵们被严令禁止不得翻山,至多只能到山顶。每日五人为一伍,上山巡逻去。
洪山很不理解,「五人巡什么逻,要真有个什么凶险,五个人够吗?」
禾晏心道,当然不够,因为本就不是让你们去巡逻的。
凉州卫驻守的这批新兵,算起来,也整整在此训练了一整个夏日,再过不了多久,想来就该「争旗」了。
争旗便是在整座山的山顶上,插上十几面旗帜,在新兵里挑出资质较好,成果优异的分成队伍,自行上山争夺。争夺中队伍间许有打斗,到最后下山时,哪支队伍手中的旗子最多,便为胜。而这最后的胜者,便会成为最看好的新兵,极有可能最后进入前锋营。
禾晏的目标如今已经不是今日前锋营,而是九旗营。
眼下每日让新兵们去山上转转,其实也就是让他们提前熟悉白月山的地形,记住位置,在争旗的时候,不至于不熟悉路。只是新兵们不知道,而禾晏作为在军中待过的人,是知道的。
她上回在漠县争旗时,漠县连着沙漠,沙漠里风一吹,地标便全不见了,沙丘也有所变化。他们争旗那一次,情况十分凶险,若不是队伍中有一位大哥找到了一条小河,说不准谁都走不出那片沙漠。
「争旗」不仅考验的新兵个人的身手,还要看队伍间的团结协作。单单某一项所长是不行的。对每个人的考验都很高。而所谓争旗说的虽然是一段日子以后,但其实从某种方面来说,竞争,从现在就已经开始。聪明的人在巡逻时便能记住路,而那些没有意识的新兵只当是随便转转,不会放在心上,对日后「争旗」,一点帮助都没有。
「管他呢,阿禾哥,今日轮到你上山,你能不能拿弓箭猎几隻兔子,咱们偷偷回来烤了吃啊,我都半个月没尝到肉味了。」小麦舔了舔嘴唇。
「我不拿弓弩,」禾晏笑了笑,「弓弩太重了,我拿把刀。」最重要的是,弓弩不适合近战,若是真遇上什么问题,作用不大。而且一个队伍里,总会有人带弓弩的,到时候借借就行了。
见小麦一脸遗憾的样子,她又宽慰道:「没事,再过些日子,咱们就能一起上山,介时猎兔子想猎多少就猎多少。」
小麦将信将疑。
禾晏也不能告诉他,争旗的时候大家都在山上,教头也不在,说不准还要在山上过夜,自然是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她将衣裳上的腰带扎的紧紧的,听到洪山道:「那你早点下山,今晚咱们一起过节。」
「什么节?」禾晏茫然。
小麦道:「七夕节呀!」
禾晏:「……」
差点忘了,今日是七月初七,女儿节。不过他们一群男人过什么七夕节,禾晏好笑道:「这好像该和喜欢的姑娘一起过吧?你们有喜欢的姑娘吗?」
洪山马上道:「你可别看不起人,喜欢你山哥的姑娘多的很,山哥要想过七夕,姑娘肯定乐意。」
「我……我没有,」小麦也连忙开口,「但是我哥哥有!我哥哥喜欢城东头孙大爷开的麵馆里的小兰姐姐!」
石头:「……」
禾晏看向石头,石头的耳朵红到了耳根。小麦又问:「阿禾哥,你有没有喜欢的姑娘?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禾晏随口胡诌:「长得好看,脑子聪明,身手绝佳,银钱丰厚,对了,性子还要温柔体贴,活泼有趣。最好会点琴棋书画一技之长,会做饭就再好不过了。」
等禾晏走后,小麦还咀嚼着禾晏这句话,喃喃道:「阿禾哥对心上人的要求,真是好高啊……」
「你听他胡说,」洪山点着他的头,「他这是要尚公主,小麦,你可别学他!」
小麦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
禾晏先到演武场兵器架上拿了把鸳鸯刀。自从她用鸳鸯刀打败了黄雄的金背大刀,有段日子每天都有人拿这把鸳鸯刀练。不过他们练鸳鸯刀不如禾晏灵活,练个几次便觉得不适合自己,遂作罢。因此到最后,演武场的鸳鸯刀,几乎还是禾晏一人在用。
今日上山,她拿这把刀轻便好使,若等下想在山上生个火临时烤两条鱼什么的,这刀还便于杀鱼。
她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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