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以内(2)(1 / 1)
日记以内(2)
3月17日
昨天没写日记。
所以今天就把两天的份都给写了。
昨天,问过邢人乐之后被说连小学生都不如,所以去书店翻了翻小学生的作文。
结果发现跟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没差多少,但在店员的注视下买了一本。
被那种全世界只剩下顾客的眼神盯看着的时候有一种非买不可的感觉,他们是有做过专门的训练吗?
幸好没有经常遇到这种人,(因为很少出门买东西,网购万岁),否则现在我应该在街上当乞丐了。
不过乞丐也是一种很厉害的职业,同样让人看着就想掏钱这个世界真可怕啊。
后来实在不知如何是好,就只好把作文本带回了家、垫在枕头下面。
是因为枕头太低,并不是枕着书睡觉知识就会流进脑子里,这种无聊的理由。
说起来,为什么不能直接在梦里写作呢,一觉醒来任务全部完成的话,第二天就不用在办公室里偷偷写稿了。
不过想想也很危险,要是脑子里想的文字直接浮现的话,我可能上课的时候就把小说的内容给剧透了。不对,他们也不知道我私下里在写小说。
总之会被学生举报,然后丢掉饭碗
所以说还是动手写比较安全。
除了买书之外,昨天没有特别的事。
今天也没有。
没有发生第二天突然会写日记这种奇迹。
醒来时看到日记本上没有昨天的记录,感到非常沉重。
以至于在上课的时候,大概面色很痛苦,被学生问是不是失恋了。
坐在前排的男生甚至还提出,替我在征婚网站上注册个账号。现在的小孩子真是早熟啊。
当然,相比为恋爱烦恼,我还是更喜欢为了交稿而发愁。
谈恋爱比写推理情节要难多了,大概是吃带有葱花的拉面那么高的难度。
每次点外卖都要备注不要下葱花,实在是麻烦。
后来学到了新的方法,只要送来的拉面没有打散,葱花就会保持刚被扔在面上的聚合状态,这时只要用勺子一次性舀走就可以了。
真是高效率的技巧,但是这也很看运气。
每当不小心吃到葱花之后,连写作的力气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也就顺理成章地偷懒了。
把工作丢到一边,将晚饭后的悠闲时光当做时来运转,实在是心安理得啊。
不过,为什么我非得天天写日记呢?仅仅因为叫日记,就要日日写吗?
日光灯不是每天都开,日用品也不是每天都用。
所以日字应该解释为日常才对,而不是每日。
更何况邢人乐又不会像小学老师一样,每天都收作业去检查。
(作为一个实习老师,说这些话确实有点惭愧。实际上是有很认真检查学生作业的,只不过频率不高而已)
像这样,一天补两天份的日记也没什么不好的。毕竟比起急急忙忙地抄别人的作业,把自己的答案提炼浓缩之后再写下去,也是很有诚意的嘛。
只要我记忆力够好,没准凑一星期再写也是可以的。
窗外忽然响起鸽子的叫声,大概是邻居又把鸽舍里的鸽子放出来夜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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