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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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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是‘姐姐’。”

周涯面色不显异样,桌下的手一下抓住她的脚。

三指一勾,在她脚板底飞快挠了一记。

方珑抵不住痒,大叫:“啊!”

马慧敏被吓一跳:“怎么了?怎么了?”

方珑悻悻收回脚,脚底踩着另一只脚的脚背挠痒:“没、没事,吃太快,咬到嘴肉了……”

“哎哟,吃慢点儿。肯定是最近吃太多热气东西,上火,回头让你哥给你煲点凉茶降降火。”

马慧敏在儿子终身大事方面格外细心,扭头问周涯,“诶,儿子你刚说什么?不是‘姐姐’,那是妹妹啊?对方比你年纪小?”

周涯半耷着眼皮,掩住深黯眼眸:“对,是妹妹。”

饭后,周涯在厨房洗碗,方珑趁大姨上厕所,跑进厨房。

她得踮起脚,才能够着周涯的耳边:“你疯啦,在大姨面前说得那么明显,被她知道了怎么办?”

“明显吗?”周涯双手带泡沫,不揽她了,低头吻了吻她发顶,低声说,“你不让我有别的妹妹啊?”

方珑瞪大眼,呲起两排白牙:“周涯你敢?!”

周涯喜欢这样的方珑。

吃些无伤大雅的小醋,有着小孩子气的独占欲,这能让他感觉到,他在她心目中确实有一席之地。

以一个异性的身份,而不是只是她的表哥。

方珑想挠他,但下一秒一听到马桶冲水声,火速逃离厨房。

周涯顿了几秒,低头把剩下的碗盘洗了。

等到马慧敏进屋午睡,周涯才闪进方珑房间。

方珑趴在床上听歌看手机小说,纱帘把阳光筛得细腻温柔,落在她栗色发顶,和在半空晃来晃去的白皙双足。

见他进来,她不起身,也不挪位,还送了他一个白眼。

周涯心里乐,真成了只小白眼狼。

他走到床边坐下,摘了她一只耳机塞进自己耳朵里。

“还我,去找你别的妹妹要。”方珑想夺回来,伸手却被周涯扣住。

他拉着她的手到嘴边,咬了她一口。

“周涯你属狗啊?”

“学你,整天咬人。”周涯摘了耳机,也把方珑另一边的耳机取下,“你先坐起来,我跟你谈点事。”

男人的态度怪郑重其事的,方珑熄了手机,坐起身:“说什么呀?”

“昨晚你和我都有点儿着急,该说的话,我还没好好说。”

周涯不是性格外放的人,他也不爱剖白自己的感情,他总认为,做的比说的更重要。

但面对方珑,他渴望她能知道他的所有想法。

——上一次有如此迫切说话欲望的,是他刚被周父周母领养的时候。

他很想很想感谢他们。

哑巴也想开口说话,就算他的声音千疮百孔。

此时,周涯抬眸,眼睛里盛满光,一字一字地认真发音。

“方珑,我喜欢你。”

方珑听过很多次这句话,从别人的口中。

甚至听过很多次“我爱你”。

“喜欢”和“爱”在他们口中,好像ktv里的情歌,随随便便就能拎出来唱。

它们逐渐变得廉价,变得老土,变得细碎。

它们变得轻飘飘,从口里蹦出来后就落在地上,沾了灰染了尘,成了脚边灰扑扑的石头。

遍地都是,但连捡都不想捡。

可这一刻,方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这句话它是会发光的。

明明是毫无实体的声音,她却能用眼睛看到,用耳朵盛住,用心脏亲吻。

真正的喜欢就是这样吗?

眼前的男人,长相算不上帅气,皮肤黑,发型不时髦,有胡茬,穿的是“菜市场衣服”,脾气差,满口脏话,洗澡只用一块香皂……

他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缺点,一点儿都不完美,可他在她眼里,比星辰还耀眼。

心跳快得要疯掉,向来能言善道的她脑子都不灵光了。

她把他扑倒在床上,埋在他颈窝,像个傻小孩,恶狠狠地威胁:“周涯,你不许再有其他妹妹!姐姐也不行!”

————作者的废话————

提前请一下假:

明天周四会争取更,但周五到周日我外出不方便码字,缘更哈

这本在下周会完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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