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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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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厌病一箭射偏,扎在灌丛表面,他神情还有点尴尬。

唯有沈砚安静,黑眸紧紧盯着猎物,在某个瞬间,勾着弓弦的手指倏然松开,从灌丛中往前飞快逃窜的兔子蹿出掩盖物的瞬息,被箭矢强大的衝击力贯穿,带着往前蹿了一小截距离,腿无力的在地面蹬了两下。

沈禾:靠,有被帅到。

呜呜他也好想这么帅。

跟着他们上山的护卫立刻去将猎物捡回来。

沈砚收回目光,瞧着沈禾那副眼巴巴的样子,唇角梨涡更深:“小禾手生,下个猎物你定能射中。”

沈禾觉得也可以!

他猎个大的!

弄头鹿回去!给祖父祖母!

他一挥手:“走!”

戚厌病说:“小禾,不是我说,哥哥的箭术也是不错的……”他努力挽尊。

沈小公子已经像隻欢快的小狗,健步如飞往上衝。

庄子的管事说了,半山腰地势平缓开阔一些的地方,会有鹿出没!

被抛在脑后的戚厌病:“……”

弟弟大了,没有小时候可爱了,伤心。

不过这里没有郑学则跟柳峥在,小禾隻叫他一个人,不叫那俩,证明还是他跟小禾最好,最亲!

唉嘿!

弟弟还是可爱的!

戚厌病一想到现在还在京城,对他们对行程丝毫不知道郑学则与柳峥,顿时觉得自己又支愣起来了!

他们在山上待了一天,最终隻猎了几隻野兔子,根本没能逮住鹿。

沈禾心想还要在庄子上玩好些天,第一天逮不到很正常。

他们拎着兔子下山,当晚沈禾混去厨房,盯着那几隻兔子被做成了麻辣兔头,麻辣兔腿,香的口水流下来。

庄子不远处还有河。

日头没那么晒的时候,沈禾他们几个人便带着家伙什,去河边野营,下河摸鱼。

就这么上山下河的混了好几日,几人过足了瘾,连翘荷菱他们都跟着野了好些天,到了回京城前两日,沈禾咬牙非要逮隻鹿。

一群人上山蹲守。

沈禾前几日还不觉得,到了蹲守的时候,兴趣退了大半,没有那么兴奋,开始烦躁。

他被蚊子光顾,一手背与脖子的红疙瘩。

还有哪隻胆大包天的蚊子,竟然咬了沈小公子的耳垂,让他原本白嫩的耳垂红彤彤的,比原本肿了一圈,好不滑稽。

戚厌病围着他嘲笑了两日,沈禾气得隻想回京城告状。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沈小公子牺牲自己喂蚊子的艰苦蹲守下,真让他逮住了一头成年的雄鹿。

还是他亲手射中的。

一群人兴高采烈的下山,将鹿处理完便弄上车,准备回京。

沈禾点自己这段时间的成果,愉快的进行分配:“这隻鹿分成两半,一半给祖父祖母,一半送给外祖父外祖母。这五隻小兔好好养着,我送给姨母两隻,另外三隻送给表姐,这个给表哥……”

连翘与荷菱在一旁笑眯眯的给他记着,沈禾点了一圈,然后指着最后圈出来的一隻獐子,连思索都没有,脱口便道:“这只是太子哥哥的……”

沈禾说完,忽然安静下来,不再作声。

他原本高兴得几乎扬起来的眉毛也慢慢耷拉下来,表情看起来有点愣怔,唇角微微压着,视线在他分出来的那堆猎物上来回打量。

沈禾的猎物是最多的,中间有沈砚帮他的成分在内。

那头壮硕的雄鹿除外,剩下的猎物里,这隻獐子是最大的猎物。

他下意识里,将这一整隻都划分成了戚拙蕴的所有物。

“小公子?”连翘的声音让沈禾回神。

沈禾压下去的嘴角立刻轻轻扬起来,对连翘露出笑容:“啊,就是这样分!”

沈禾在心中想,保持距离是一回事,维持关系是另一回事。

反正等回到京城,他就会去跟戚拙蕴说搬出东宫的事。

离开东宫后,见面的次数减少,保持距离这个问题迎刃而解,他们日后仍旧是一起长大的兄弟。

沈禾,不要因此心虚。

他在心中安慰自己。

就假装他根本不喜欢戚拙蕴,就跟以前一样。

假装他们就是很好的兄弟,在他发现自己心意之前,他们还是单纯的兄弟之前不也是一样的吗?

然后,等到戚拙蕴登基,大剧情点渡过,一切尘埃落定,他能够放下心的时候,收拾东西离开京城,去外面住上几年,整理感情,迎接新生活。

等有了新的感情塞满他的胸腔,他再回来见到戚拙蕴的时候,他们之间就是再纯洁不过的普通兄弟。

至于喜欢这种事情,只有沈禾一个人知晓,只要他一个人烂在肚子里就好。

沈禾垂着眼睫,心中转着这些念头,心不在焉的反覆抓弄着他指侧。

……

五皇子默不作声的退出皇帝的寝殿。

留戚乐咏一人在里头。

他看着那群被请进皇城的光头和尚,觉得有点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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